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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教育的政策和制度建设
随着远程教育蓬勃发展,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制定相关政策、建立相关的制度和法规对远程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性。这一问题也成为近年来国际论坛的热点问题。美国学者指出:随着远程教育的有关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美国政府有关部门制订一项便于澄清问题的法律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虽然各国都十分重视远程教育的立法,认为立法对规范和发展远程教育具有重大意义。但是,至目前专门就远程教育立法的国家还不多。以政府法规的形式规范远程教育行为出现了三种情况: 一是:单独立法,如挪威在1992立法,政府赋予远程教育提供者相应的责任。 二是:在其它相关法案中,或规定远程教育的标准、任务,或订立相关促进远程教育发展的条款。如美国1996和2002年的公共104-104通讯法案、知识产权法都作了这方面的规定。同时许多国家的第三阶段远程教育受相应的高等教育法的规定。 第三种形式是以政府法令的形式批准具体开放远程教育学校的设立,并规定它的性质和任务等,如泰国的苏可泰大学,是由国王签署法令批准成立并规定了它的办学宗旨。
由于在西方国家的立法时间较长,我们可以认为许多工作是建立相应法规工作的基础。如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委员会发布了《远程学习质量保证指南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for higher education)》,美国学校相应的组织也制定了这方面的指南或绿皮书等。这些文件的目标是使通过远程学习的高等教育项目能够保证质量和学术水平。如:英国远程学习指南对系统计划,项目的设计、批准和回顾,项目传送管理,学生发展和支持,学习交流和表达,学生评价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在这个框架下,形成了18条具体的规则。在规则之下,进一步阐述了怎样实施的指导。使远程教育发展有了标准可依,走上了规范办学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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